发布时间:2024-02-22 10:12:01源自:http://www.zuer8.com阅读
河南省全面启动2024年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及保障金申报缴纳工作
近日,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与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2024年河南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标志着河南省2024年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及保障金申报缴纳工作正式开始。
根据《公告》的规定,凡是在河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2023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都需要向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如实申报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经过联网认证。认证结束后,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则需要直接向所属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保金。
《公告》明确了残保金申报缴纳的标准。残保金年缴纳额按照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来计算。同时,《公告》也明确了残保金征收标准的分档减缴政策和小微企业暂免征收政策。
在审核、申报方面,《公告》给出了详细的流程和要求。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线上申报或者到指定地点申报的方式进行审核、申报。审核、申报所需提交的资料包括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劳务派遣协议、残疾人就业年度银行工资流水查询单、派遣单位的派遣资质证明、劳动合同、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等。
对于未按照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其失信行为将被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而对于在审核、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公告》明确,2024年的审核、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申报的,将被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而残保金的申报缴纳时间为2023年度全省社会平均工资公布的次月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告》要求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税务和财政部门要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残保金征管共治合力,确保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及保障金申报缴纳工作的顺利进行。
河南省2024年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及保障金申报缴纳工作的正式开始,将为河南省残疾人就业情况的真实、准确反映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也对促进河南省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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