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1 01:55:01源自:http://www.zuer8.com阅读
导语: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公布了关于山西吕梁中煤集团山西临县华润联盛黄家沟煤业有限公司“6·15”较大运输事故的调查报告。报告显示,该煤矿在发生事故后迟报,导致3人死亡、1人重伤、15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达664.32万元。事故发生后,共有39名相关责任人员受到问责。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此次事件背后的原因及责任人处罚情况。
1月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发布了关于山西吕梁中煤集团山西临县华润联盛黄家沟煤业有限公司“6·15”较大运输事故的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23年6月15日,该煤矿发生了一起较大运输事故,造成3人遇难、1人重伤、15人轻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了664.32万元。令人遗憾的是,事故发生后,煤矿却出现了迟报的情况。
经过深入调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认为,本次事故是一起典型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的发生主要原因是黄家沟煤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现场作业规程不完善、安全设施设备失灵以及监管不到位等多方面因素导致的。调查组还发现,该煤矿存在迟报事故的行为,违反了《矿山安全法》和《矿山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
为了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依据《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事故中的39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具体来看,黄家沟煤业机电副矿长等7名责任人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被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而黄家沟煤业党委书记、矿长等32名责任人则分别受到了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理。
此次山西临县华润联盛黄家沟煤矿事故迟报事件再次敲响了警钟,提醒各级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要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惩治力度,让责任人付出应有的代价,以警示他人。
“6·15”较大运输事故调查报告的公布,既是对遇难者家属的一份交代,也是对全体社会公众的安全警示。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矿山安全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为矿山安全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猪儿生活 Copyright©2018-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图片、文字除注明原创外均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侵犯到您的权益,请立即联系我们删除,谢谢合作! 琼ICP备2023010869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