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0 21:30:01源自:http://www.zuer8.com阅读
近日,山东潍坊青州市一家生物科技公司在年终奖环节,一次性向销售团队赠送了16辆宝马车,这一举动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讨论。有人称这是企业对员工辛勤工作的肯定,也有人质疑此举过于奢华。对此,该公司给出了明确的回应:员工只有车辆的使用权,三年后才能拥有车辆的所有权。
这家名为山东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自创立以来,始终秉持着以人为本的理念,重视员工的成长和发展。每年的年终奖环节,都是该公司回馈员工的重要时刻。今年,该公司更是别出心裁地选择了一种极具竞争力的奖励方式——赠送销售团队16辆宝马车。
据该公司公众号的文章介绍,这16辆宝马车是专门针对销售冠军而设的奖励。宝马车作为高档汽车品牌,无疑能够为销售人员增添自信和竞争力。同时,这也是该公司对销售人员在一年里为公司做出的业绩和贡献的肯定。
然而,这起事件并非没有争议。有媒体报道称,这些销售团队成员在收到宝马车后,仅享有三年的时间使用权,三年之后,车辆才会完全归员工所有。这让一些人产生了疑虑,认为这种方式等同于“白送”,而且可能存在法律风险。
对此,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了媒体的采访。他表示,宝马车的总价值达到了七八百万元,而这些销售冠军在过去的一年里,为公司创造了丰厚的业绩和利润。因此,公司决定以这种方式来表达对他们的感谢和嘉奖。
对于销售团队成员来说,他们需要满足一定的工作年限要求,比如五年或十年以上,才有资格拥有这些车辆的所有权。他们在三年内只能享有车辆的使用权,三年后才能成为车辆的真正主人。
1月3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了青州市一家宝马4S店的负责人。他表示,这家生物科技公司在元旦期间的确在该店提走了16辆宝马车。不过,对于其他细节问题,他不愿多做解释。
此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有人羡慕不已,称如果自己也在该公司工作,也能得到如此丰厚的年终奖。也有人质疑,这样的奖励方式是否过于奢华,是否会对企业的经营造成负担。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使用权”的赠予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将财产的使用权授予他人,但所有权仍属于赠与人。只要赠与合同中明确了使用权的期限和条件,就可以有效避免法律纠纷。
付建还指出,对于企业来说,这样的奖励方式既可以提高销售业绩,又可以节省购买车辆的成本。但如果销售团队的业绩不佳,那么这种奖励方式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
这家生物科技公司的做法虽然引起了一些争议,但也反映出企业对员工的关爱和尊重。毕竟,员工的努力和付出是企业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而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也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考角度,即如何更好地平衡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关系,让员工在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同时,也能够获得应有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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