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0 20:20:01源自:http://www.zuer8.com阅读
近日,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北中院”)公开宣判一起涉及六名上诉人和原审被告人的强奸幼女案件。经过审理,这六人因单独或共同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至十一年八个月不等。此案引起了广泛关注,不仅邀请了门源县职业技术学校师生代表、妇联工作人员、部分村委会干部及上诉人亲属共50余人旁听,更凸显了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零容忍态度。
据了解,该案发生在2022年7月至8月期间,六名被告人分别为李某某、张某某、王某、赵某某、李某、陈某,他们为了泄私欲,采取了单独或共同的方式,对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实施了奸淫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规定,无论行为人采用何种手段,也不论幼女是否同意,只要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就应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这六名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且属于二人以上轮奸,犯罪动机卑劣,情节严重,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各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年龄、自首、赔偿、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情节以及对社会危害程度,对六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至十一年八个月不等。这一判决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采取零容忍态度的决心。
法官表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未来发展。因此,对于任何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都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在这个案件中,六名被告人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体权和人格权,损害了社会伦理道德底线,影响了被害人的心理健康和成长发育。对此,人民法院始终秉持着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法官还呼吁全社会要共同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问题,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爱。家庭、学校、社会都应承担起各自的责任,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同时,司法机关也应当继续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总之,海北中院公开宣判的这起强奸幼女案件再次彰显了司法严明的态度和 Zero Tolerance 的原则。我们相信,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为他们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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