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0 01:40:01源自:http://www.zuer8.com阅读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联合摄制的年度反腐大片《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披露了黑龙江省原粮食局三任局长朱玉文、胡东胜、辛敏超的贪腐细节。他们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严重损害了国家粮食安全。
朱玉文,曾任黑龙江省原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于2023年1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在他的任期内,涉嫌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700万余元,其中超过一半发生在省粮食局任职期间。他先后接受6家民营粮库的请托,为他们成为国家粮食委托收储库点提供帮助,从中收受数百万元。
胡东胜,曾任黑龙江省原粮食局副局长,于2022年4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他在任内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300万余元。
辛敏超,曾任黑龙江省原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2022年9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她在任内同样涉嫌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200万余元。
朱玉文在接受审查调查时表示:“就挺坦然地接受行贿。感觉你这么多钱也该给我,我不支持你,你也不一定挣这么多。实际上你去为企业服务是你的职责,不能把公权力作为谋私利的一种途径,这是不允许的,所以现在看就是教训很深刻。”他的话揭示了朱玉文等人滥用职权的本质。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龙安桥粮库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赵志明案的揭露,进一步暴露了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混乱的问题。赵志明曾贪污粮库公款2400万余元,挪用公款1400万余元,2023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赵志明的行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用苇板伪装储粮罩棚,骗取国家补贴1500万元;二是挪用公款、利益独占,将国有企业变成个人自留地。
赵志明原本是鼎仓公司的老板,在龙安桥粮库改制后担任总经理。然而,他并没有承担起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而是将国有企业当作自己的“自留地”,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他通过虚假申报、账目混乱等方式,将大量公款转移到个人公司账户,导致国有企业效益下滑,严重影响了国家粮食安全。
调查还发现,龙安桥粮库的董事长办公室长期无人办公,监管形同虚设。富裕县粮食局局长兼龙安桥粮库党委书记、董事长魏洪光甚至在一上任时就作出了一个恶劣的示范,授意赵志明套取国家补贴。
针对这一系列问题,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对涉案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追缴涉案财物,以及推动相关方面理顺体制机制,堵塞监管漏洞,实现长效长治。
总之,黑龙江省原粮食局的贪腐案例再次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加强制度建设,防止权力滥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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